问题 | 财政局可以成立公司吗 |
释义 | 不允许。一般以国有资产出资的,由国资委作为股东,但经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也可以作为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一、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哪些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有关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出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多数而使国有出资人成为控股股东的公司。 (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公司股份中包含国有股,但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企能否为民营企业担保 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提供担保,需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决定能否进行担保。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三、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自然人或法人,法人即是指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四种,但是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以政府单独出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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