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处理 |
释义 | 具体办法如下: 1、离职后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面的话,我们必须要去激活档案。不能够直接自己带上档案去办理存档手续的,大家必须要先将自己手中档案出现的一些问题解决。 2、如果档案资料缺失严重的话,我们就需要将缺失的相应材料补办好,然后把补办好的材料拿去激活。在办理档案激活手续之前,我们应该先去咨询一下办理激活的流程,然后再准备相关资料。 3、在激活过程中,如果没有材料缺失或外观破损的情况,也需要将材料取出到原发放这些材料的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审核,重新审核盖章后放入档案袋中封存。 4、在相关人员审查完档案资料,发现你的档案资料完整并且真实的话,就会把你的档案重新密封。密封过后的档案就被激活了,激活后的档案就可以拿去托管。 5、我们可以选择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把档案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因为根据法规,档案的调转只能公对公的名义进行,因此,自持的失效档案需要档案服务公司来进行激活以后才可以存放到人才中心里去。 一、离职未结清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 二、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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