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诉讼撤诉的探讨 |
释义 | 诉讼离婚的主旨:诉讼离婚可以通过撤诉方式终止,原告有权选择撤诉,但需法院裁定;申请诉讼离婚需按程序起诉、庭审、判决;夫妻一方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也可导致离婚。被宣告失踪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如何撤诉 1、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中撤诉的方式是:原告可以在宣判前申请撤诉;同时,原告在诉讼中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如何申请诉讼离婚 1、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诉讼离婚: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庭审,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离婚可以通过申请撤诉的方式进行,原告可以在宣判前申请撤诉,同时在诉讼中不出庭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撤诉处理。另外,申请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庭审和判决三个步骤。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组织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特定情形下,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也可以准予离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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