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苏州积分落户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区或街道记分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苏州记分管理中心根据入户指标,按照申请人记分高低进行排名,待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以后,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后无异议,积分管理中心为申请人发放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积分管理中心提出,记分管理中心将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在3个月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和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