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债权人可以优先购买房产吗 1、债权人不可以优先购买房产。债权人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债务人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债权人只能就拍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不能直接购买该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债权该如何进行分类 债权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分类: 1、按债的主体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2、按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3、按债权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