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三轮车没有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如下: 1、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造成交通事故要不要负全责,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来划分事故责任; 2、无牌无证虽然是严重违章行为,但它侵犯的是车辆管理秩序,而不是交通安全,在认定责任时,一般不单纯考虑无牌照这个违章。而是以当事人有没有引发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