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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诉意见概要和公诉意见书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有区别。 公诉 词是 刑事诉讼 中检察院写的。 公诉意见书 是由 公诉人 当庭直接宣读的,内容是 起诉书 的展开,是直接对案件进行评论和定性的文书,是不交给法庭的,读完就结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 代理 人,对回避、出庭 证人 名单、非法 证据 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传唤 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律客观:
    


    《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应参考出庭预案,结合庭审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和完善。(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说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法庭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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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