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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首先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是(一)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有的称为必须具有独创性、初创性或原创性。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所谓创作,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造,即作者通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并对社会生活的素材加以选择、提炼、加工,运用自己的构思、技巧,塑造出艺术形象或表述科学技术的创造性劳动。
    (二)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智力劳动的范围很广,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只是智力劳动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如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添入了某种催化剂,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又如在体育比赛中和对方斗智,出人意料地摆出新的阵容、阵式,战胜对手等,这些也属于智力劳动,但如果未以文字、图表等具体表现形式将其表达,就不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的创作,不能称为作品。(三)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即作者须以文字、言语、符号、声音、动作、色彩等一定的表现形式将其无形的思想表达出来,使他人通过感官能感觉其存在,如无一定的表现形式,思想仅存在于脑海之中,他人无法感知,不能称为作品。简言之,著作权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如文字作品固定于纸张,摄影作品固定于胶卷,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固定于胶片、录像带上,这样才能使他人感知,供人们复制使用。假如某人在沙滩上作了一幅画,未通过某种物质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很容易消失,就难以保护。口述作品虽未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除众人皆知的外,也须符合能以某种有体物将其固定下来的条件。如能以纸张、磁带将其记载、录制下来,否则也难以保护。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
    构成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创性。即通过人的智力活动独立完成,而不是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取得。
    二、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固定。不论作品的表现形式如何,如文字的、声音的、图像的或以形体动作表现的,只要其能够借助载体固定下来,被人的感觉器官所感知,就能符合要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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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