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综合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15人; (4)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2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