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员是什么职务 |
释义 | 组织员是为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由党委设置的一种岗位。组织员是党委的组织员,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代管。 一、组织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3.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4.指导下级党委组织员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和纪律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而组织部组织员在组织部长领导下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党员发展工作经验,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审查和谈话,认真把好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关。 2.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3.检查基层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及实际效果。 4.调查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制订党员教育计划,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5.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织部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6.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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