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姐妹之间房产赠与需要交税么? |
释义 | 如果是亲属之间赠与房产的,比如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赠与房产的,则不需要交税。但是如果是其他人之间赠与的,则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等。而赠与其他财产的则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缴税。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产赠与需要交税吗? 房屋赠与是需要缴税的。无论是将房屋赠与具有亲属关系的人,或者是赠与他人,房屋赠与都必须要交纳税费。如果是赠与亲属,可以不缴纳营业税(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父亲过世,其房产父亲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 父亲去世其兄妹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其兄妹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兄弟姐妹,其中两兄弟各占一份房产,姐姐放弃继承 兄弟一方可以放弃继承房产。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兄弟姐妹,其中两兄弟各占一份房产,姐姐放弃继承 兄弟一方可以放弃继承房产。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兄弟姐妹可以继承一套房子吗? 兄弟姐妹能继承房产,兄弟姐妹在没有遗嘱及第一顺位继承人时能继承房产。当事人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协议办理;当事人没有遗嘱的,兄弟姐妹可以通过法定继承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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