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情形,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1、因现场变动导致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由公安交管部门主持调解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有异议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