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求进行听证的应当是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并且在程序上设置了‘经检察长批准’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审查逮捕案件,考虑到侦查阶段的保密要求,限定在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检察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有违法违纪情形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