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