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拥有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第一,住房财产权:业主对所购房屋的权利是来自业权,也就是住房财产权。政府规定业主应享有的基本物业权益有:小区的道路、绿化、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或政府规定的其他公用设施的权益。业权特指买房人在获得商品房产权的同时,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如楼顶广告、地面公共停车位、公共绿地等所拥有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二,物业服务自主选择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业主对于物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管理具有选择权。在共有物业的处分中,这个权力由全体业主来行使,通常授权业主委员会来具体行使,共有物业中任何一个单独的业主无权单独行使该权力。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3: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