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条件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三)因经济困难暂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情形。 二、办理资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 符合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案件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该事项暂无收费标准 六、办理地点 北京市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七、相关政策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