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提供的证言具有重要价值,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其真实性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证人提供的证言同样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人证言应当真实,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种证据应当相互印证,确证真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在审判机关对有罪判决的证据有疑问时,应当加以查证,不能认定有罪。”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证人提供的证言同样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只有通过相互印证,才能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正义的判决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