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都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是有条件的受理。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因此,外国人能否在我国提起离婚,主要看配偶一方是否居住在中国。 如果双方都不居住在中国,原婚姻缔结地也不在国内,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一、在国外怎样起诉离婚?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涉外离婚怎么起诉 解决外国婚姻和离婚诉讼在该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离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境外要求离婚的,由当地法院依照本国法律决定是否受理;3、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无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外方当事人向居住地国法院起诉,内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有权受理。双方都出国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在出国前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