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
释义 | 1.核名 一般来说会准备5个公司名称左右作为备用,以免跟已存在的公司主体名称重复,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在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网申 网申是建立在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股东需要提前在工商登记APP上进行实名认证。还需要提前确定好地址信息、经营范围、主要人员职位、注册资本、经营期限等信息。 3.提交资料 收集并填写该新设公司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4.领取执照 通过了工商的审核,就可以领取公司的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在预约的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领取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5.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十二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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