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大股东的资产。上市公司的收购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