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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丙类医保报销比例
释义
    丙类药品无法报销,需要全部自负。
    丙类药一般包括: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抗癌进口药等。
    医保药品分甲乙丙三大类:
    1、甲类药品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当地医保比例报销。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的,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2、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行支付10%金额后,剩余90%金额可以进行门诊45%统筹和慢病90%统筹。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市、区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但不能超过国家制定“乙类药品”,总数的15% 与医保无关的费用即所谓的丙类费用全部由现金支付。
    丙类药品100%自付,不可统筹。
    以上是关于甲乙丙三类药物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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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