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还有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程序法关乎权利与义务程序的规定,在法学分类中,是相对于关于权利与义务本体之实体法的类别。换句话说,实体法仅规定权利义务,尚不足以落实权利义务内涵,需要有实现权利义务手段方法,因此程序法又称手续法。 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1、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而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2、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