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书面审理需要请律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然有必要。如果一审已经请律师的话,二审必须要请同一个律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了解案件的情况和审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如果一审没有请律师,二审也是有必要请的,因为二审是终审,上诉到二审,一审的结果等于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慎重起见,还是请律师更加专业。除非你经济状况不许可,否则都是应该请的。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 抗诉案件的整个审理流程没有什么特殊的,只不过二审后启动抗诉的程序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二审建立在一审的审判工作上,如果一审和二审都有问题,这其中存在着司法腐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就是说二审的审判几乎是很难被改变的,审理工作不会因为是抗诉案件就匆匆走过程。 二、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不需要请律师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不需要请律师这个没有法律规定,是否请律师要考虑以下这些因素: 1、这个案件是不是严重,涉及的金额是不是大,如果是回答是肯定的,就应当请律师; 2、法律知识是不是强,如果是肯定就没有必要请律师,自己就可以处理了; 3、有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具体问题,如果没有时间,就应当请律师; 4、经济是不是富裕,因为请律师要花律师费; 5、看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一般肇事方有保险公司参加诉讼,而受害方如果不请律师的话,会有很大的财产损失,尤其受伤程度比较重,还有就是户口性质问题。 三、死刑复核的特点 1、审理对象特定 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 5、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6、报请复核方式特殊 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而审判监督程序可以越级申诉。 三.死刑复核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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