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关门了,安排我回总公司上班,我该应该维权 |
释义 | 如果你不愿意回总公司上班,可以主张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公司倒闭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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