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在我国指审判权、检察权,有时还包括侦查权。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基本功能是指司法权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所具有的功能,即排除法律运行中的障碍,以维护法律的价值。辅助功能是指为了实现司法权的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功能,即解决权利冲突与纠纷,实现权利的制度性配置在国家权力体系中,人们赋予了司法权通过解决纠纷以维护法律价值体系这一独特的功能,正是因为人们赋予了司法权这种功能,司法权才能成为终局性的权力。 司法是法律生命之所系。法律是在运动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只有在司法中法律才能成为法律,否则,法律只不过是一张纸或一个死的规则,它只具有文化意义而没有规范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