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营业执照的方式: 1、 窗口现场办理:可以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 注销营业执照的手续: 1、到国家税务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申请表。填表时应写明注销原因等内容; 2、办理注销相关事宜,有罚款或税款没交,要及时交罚款; 3、国地税注销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商所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注销营业执照的方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