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或居民 临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