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扣车可以通过网络监控数据找到。车辆查封一般属一项强制措施,因违反行政管理或涉嫌犯罪规定,而由有关机关依法采取。机动车登记业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如果车辆被查封,则可以在交管部门即机动车等级地的车管所进行查询。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