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条件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措施》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郑州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元)的4倍(1040元); 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步骤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实,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渗透证实;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来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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