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待摊费用的确认与摊销的方法有哪些
释义
    待摊费用的确认主要是以分摊期限而确认。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为待摊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分次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为长期待摊费用,如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其他费用。
    待摊费用的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待摊费用项目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待摊费用摊销的主要内容包括:
    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分次摊销的企业,零用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时,应按领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如为计划成本,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指出”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一、固定资产准则有哪些规定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取消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规定;取消了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有关规定,仅在存货准则中规定了周转材料(含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因此,企业应按重要性原则划分固定资产与周转材料。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全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上述规定看,税法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界定事实上已构成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由于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必须重新确定使用年限等,因此,与税法的处理实质上并无差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19: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