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量刑起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量刑起点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量刑起点是指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由法官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比照抽象个罪的犯罪构成,在相应的量刑起点幅度内确定;2、量刑起点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在既遂状态下所应判处的刑罚,其他具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未遂、从犯等修正犯罪构成事实,事先不予考虑,在确定基准刑后优先调节基准刑;3、量刑起点是一个刑罚点,不是一个幅度。一个具体犯罪只有一个量刑起点,而且这个量刑起点是确定的。应当注意,量刑起点不是法定罪低刑,即便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相同的犯罪其具体社会危害性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如伤害重伤中的部位不同等,其主观恶性就不同,不一定都以法定最低刑作为量刑起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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