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职工医保是指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市职工医保的缴纳流程如下: 1、城镇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 2、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三无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确认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并在所属乡镇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指定银行缴费; 3、实行城镇集体户籍管理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等工作; 4、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