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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