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照第二次有效期为10年。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评分周期不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评分周期不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