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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审计不履行职责有什么后果
释义
    工程造价超支、工程建造一半缺资金停工等等。
    工程审计的职责主要有哪些内容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
    1、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受本级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一、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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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