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不见了如何办 |
释义 | 身份证不见了应该去当地公安机关说明原因并申请补领。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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