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前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几种表现 ?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当老好人。对错误行为不抵制、不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任何得罪人的事情都不干,任何触及矛盾的事情都不做。 2.摆花架子。只发号令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套、囫囵吞枣;急功近利,任务刚下达、成绩和数字就报上来了,工作刚部署、经验和做法就总结出来了。 3.只要权力不干事。在简政放权中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名放实不放。 4.不思进取图安逸。干工作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凭老经验、用老办法解决问题;有的求稳怕变,一些重要工作能拖就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化解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投入精力不够。 【法律依据】: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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