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罚主刑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可以少捕人,减轻国家负担。 (二)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 (三)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本法分则中,凡规定有法定刑条文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由于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大,适用面宽,机动性大,既可以适用于较重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因而在审判实践中,适用这一刑罚方法的比适用其他刑种的都多。 (四)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同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有了无期徒刑,可以减少对死刑的适用。对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判处有期徒刑又较轻的罪犯,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是徒刑的一种。它与有期徒刑都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五)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不是独立的刑种。 一、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一般判决生效后就可以探望。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按照规定会见亲属,没有具体日期,可以按照各监狱的规定执行,入狱通知书一般都有相关内容。罪犯入狱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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