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国内外已发现的网络犯罪案件统计,当今网络犯罪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只有23岁。 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秘密,无所不包。 4、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交流传播成为可能。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也是近些年来刑事案件的主要特点,因为网络平台是虚拟的,而且,隐蔽性比较高,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甚至有可能犯罪嫌疑人都不在我国境内。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预防网络犯罪。 一、断卡行动具体涉及哪些罪? 1、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通过窃取、收买他人信用卡等方式,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或者利用信息资料伪造信用卡的,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如行为人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人通过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虚假信息网站及二维码链接以发布转让、售卖手机卡、银行卡的信息,或直接在各大网络平台中发布此类信息,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进行打款,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5、诈骗罪 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例如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或公安人员,以电信欠费为由,指示被害人进行所谓的对账户“加密操作”,骗使被害人转账到其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账户上对他人实施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涉嫌诈骗罪。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等帮助,或者帮助诈骗公司领取诈骗款从而赚取手续费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涉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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