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案件撤诉,则第二次还可以再上诉;如果案件已经经过判决且生效的情况下,则不能再了,这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