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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和侵夺的区别
释义
    抢夺与侵占区别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为己与拒不交还;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
    侵占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抢夺罪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抢夺与侵占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是抢夺罪,那么这个犯罪情节是比较严重的,属于恶意的犯罪。很可能还会对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而侵占罪量刑就比较小。
    
     该内容由 刘亚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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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