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孩子满18岁既可以自由选择和谁生活,也可以单独申请立户,父母不再对已满18岁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因为孩子年满18岁,已经是成年人了,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也具备了劳动能力,法院不需要进行判决孩子由谁来抚养。 孩子年满18岁,孩子父母对子女已经没有了抚养义务和监护义务。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岁但是还未年满18岁的,那么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听取孩子个人意愿,由孩子自行决定自己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应该列出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说家住的离学校近,可以就近入学,或者一方拥有较高的学历,适合教育孩子等。 年满18岁的孩子不再有监护人,对自己的权利有处分的能力,同时也享有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年满18岁的人作出的民事行为只要复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需追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