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异地 贷款 要走7个流程 (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 住房公积金 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结果。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 借款合同 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六)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的明细台账。 (七)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