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党支部换届选举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支部党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对支部换届选举的意义认识不是很高;选举办法中部分规定与实际不相适应;存在选举实践超前与制度滞后的问题;其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