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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办理需要本人去吗
释义
    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公民办理户籍落户或者迁移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本人去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
    2.若户主子女要办理上户口,需要户主本人去派出所。
    但如果是户主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需要上户口,则不需要户主本人,只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一、离婚了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离婚了要迁户口的,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去办理。当事人因离婚选择迁户口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迁移登记,将当事人的户口迁出去。因此,因离婚迁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去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去办理。
    二、房子过户户主不去可以不带身份证过户吗
    需要,委托别人去也可以,只要带齐户主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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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