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作出表示后,债权债务就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条 【意思表示的作出方法】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章、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章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