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如实告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患病而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那么被保险人就不能立即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已知的其重要事项,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未明确告知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在保险合同解除前已经履行其在合同中的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与风险有关的事实,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或者同意合同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患病而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那么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保险人不能立即获得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