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办理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前往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签字声明。机关会审查证件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会说明理由不予登记。 法律分析 想要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需提供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审查并询问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果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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