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地户籍 (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可以单独上产证; (4)限购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上海籍购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房(≤2套)提供关系证明,可不计入购房套数。 2、外地户籍 (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 (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户籍成年单身,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购。以上是上海限购政策2018的具体内容,在买房时可以参考以上。 二、购买二套房贷款政策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①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②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 上述两类购房者,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三、上海市买房限贷首付、利率 1.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2.贷款利率: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 3.贷款限额: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 4.公积金限制:对已有2词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买房限购政策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具体政策为: 1.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对于购买二套非普通自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上海限购令细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