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第四套人民币并没有完全退出市场,收藏者私自交易是违规行为。其余的并不违法。 、 一、经营罪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正常管理和市场交易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首先,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规或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其次,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者单位均可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会发生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后果,而行为人却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是否具有这一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能成立本罪。 二、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的特点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致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父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c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